上周五送女兒進托兒所後,遇到另一位小朋友的保母,這位保母來自菲律賓,我們都是差不多時間送孩子去托兒所,雖然沒談過幾句話,卻常看到彼此,算是「熟悉的陌生人」,剛好我送完孩子要離去,她也尾隨在後,推門走出來,我問她是否需要我載她一程?她一口答應。我們居住的社區是一座島,他和僱主住在同一屋簷下,屋主是阿曼人〈阿曼位於阿拉伯半島東南沿海區域〉,已經受僱來加拿大蒙特婁約快兩年的時間,短短五分鐘的車程,就到了她家。

每天我送女兒上學,至少看過兩戶家庭是由菲傭送孩子來上課,在加拿大,也流行聘請亞洲來的保母或幫傭,一是薪資相對比較低,二是亞洲幫傭比較好溝通、好講話,如果是聘請當地人,她們動不動就想要告僱主,不然就是去
association舉發僱主如何如何不好。

放這位保母下車後,在回家途中,我憶起以前我女兒剛出生,我也想僱用菲傭來看顧小孩,後來我娘家媽媽持反對意見,提到很多僱用外勞發生的不愉快事件,例如外傭和男主人發生誹聞、台灣還曾經發生外傭在僱主的飲水中放入經血等恐怖事件,後來我也就打消念頭。不過,我想這位保母應該是不錯的人,我看她對我女兒的同學,也就是她僱主的兒子,很貼心,互動多,小男孩也黏她,這世界上還是有很多好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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