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的島上的超市,通常開到晚上十點,我很慶幸超市能開到這麼晚〈當然無法和台灣相比,台灣有些超市還二十四小時營業,不過能開到晚上十點,在步調緩慢又不夠積極賺錢的加拿大,已算罕見的奇蹟了!〉,有時候出門辦事情,繞經超市,還能順道買完東西再回家。

後來我從丈夫口中才得知目前超市能開到晚上十點,也是超市業者和政府打官司後的結果,據說社會主義立國的加拿大,非常注重勞工階級的福利,曾經規定魁北克的超市週一到週三只能營業到晚上六點,週四和週五到晚上九點得打烊,週六只能開到下午五點,週日休息。週日一定要休息,是基於魁北克天主教的教義,因為天主教認為上帝用七天創造世界,第七天必須要rest,因此所有員工都不能在週日上班,於是立法規定只要週日營業的超市都違法,必須勒令停業,超市老闆自然不喜歡這樣的法律,這可讓他們的荷包大失血,超市不營業的時候,最大的受益者是depanneur〈法文:雜貨店〉,因為他們通常從早上八點營業到晚上十一點,無法去超市買東西的顧客都回流到雜貨店消費。

後來魁北克幾家大型超市受不了營收不見起色,聯手和魁北克政府對上,上法庭打一仗,這些超市聯手控告加拿大政府的這項措施不合法,判決結果是超市這方打贏了,因此魁北克的超市現在都能開到晚上十點,消費者也不用愁了。

我了解這背後過程後,最大的震撼是民間企業真的能藉由司法戰勝政府,這在台灣,好像不常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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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綺莉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