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今天我都幫女兒向學校請假,並不是因為女兒生病〈女兒的幼稚園是孩童生病,就自動不來沒關係,不打電話向校方請假,學校也不會主動來電關切孩子為何金日沒上學〉,而是因為天氣太冷,這兩天都出現零下十度的低溫,難道太冷就不能上學嗎?太冷當然可以上學,只是我女兒的幼稚園對孩子照顧極為疏忽大意〈關於這點,請參閱部落格「親子生活」的分類文章,有許多篇章的描述〉,我不放心把孩子交給他們,一旦孩子在這樣的低溫下感冒,會有許多麻煩,這些麻煩正好都是為人母最不願意發生在孩子身上的事情。試想,如果孩子在這樣的低溫下,被學校帶到外面玩耍〈加拿大的幼兒園即使零下的低溫還是會帶孩子出去散步或玩盪鞦韆等遊樂設施,很猛吧!〉,染上感冒後,看病就至少花上三小時到六小時〈請參閱部落格文章「等到死的急診室」〉,這還算快速了!好不容易看到醫生後,醫生總是那句老話:「There is not much you can do! Just rest more and drink more water! 就這樣,不開任何藥地請你打道回府,我歷經好幾回合這樣的無功而返後,都成了半個神通,能預知醫生會下怎麼樣的診斷。可是孩子的病痛絕對不會因為醫生的輕描淡寫就化為烏有,每每望見孩子因病痛苦著,手邊沒有任何藥能使得上力,為娘的除了心急如焚之外,甚至會有悔不當初的遺憾─自責幹嘛硬要堅持讓孩子在這種天氣下上學,真是得不償失!

於是評估上述這些綜合因素,我認為這種低溫的天候,將孩子留在家中才是上上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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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綺莉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