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學校規定最晚去接孩子的時間是晚上六點五十分,過六點五十分以後,晚到一分鐘罰款加幣一元。

我前天奔波在外辦事情,原以為趕得及去接我女兒,在回家途中,接到我丈夫的來電,他看我遲遲未歸,告知我他先行去接女兒,免得過時間!當時已經是晚上六點,據我丈夫轉述,他接到女兒時,已經是晚上六點十五分,女兒成為最後一位離開學校的小朋友,我丈夫一帶女兒踏出學校大門,老師也緊接著關燈、鎖大門,女兒在回家途中,並未抱怨我們太晚來接她,她的反應如常。

直到當晚我哄女兒睡覺,發現她很鬧,我連問好幾次:「你到底是怎麼了?今天這麼不聽話!」她情緒大壞,放聲大哭說:「我心情不好!」

我忙安撫地問:「為什麼心情不好?」

「因為大家都走了,沒有朋友陪我,我心情不好!」我既訝異於她的敏感,也懊惱於自己的晚到,還真如老一輩的阿姨媽媽們說的,即便是幼童,也非常敏感於爸媽對她表現的關愛,後來,我承諾她:「媽媽明天早點去接你回家吧!」她仰望著我,安心地點點頭,稚嫩的小手環抱住我,輕輕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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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綺莉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