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移民班認識一個浙江來的朋友,課堂上的她往往沉默寡言,但課後她常常對我打開話匣子,向我訴苦。

當我們在學校餐廳吃飯時,她經常談起孩子就讀魁北克小學面臨的問題,她說:「我發覺父母法文不好的話,小孩在學校會被忽略!」

例如開家長會,她因為看不懂老師發回的法文通知單,於是拿著整張單子親自到校以英文請教老師,老師則擺滿一整張臉色給她看,最後老師直接對她說:「找一個會講法文的朋友陪妳一起來家長會,我們家長會都講法文,不講英文!」於是她只好私下找了一個精通法語的朋友陪她一起出席。

當家長本身法文不流利甚至完全不會法文,而要在魁北克的小學參加家長會,該如何是好呢?或該如何讓老師對我們印象好一點呢?

找會法文的朋友陪同參加,請朋友當翻譯。找不到相熟的朋友的話,就到翻譯社花錢請個現場口譯陪同,這是最快且最不用去欠人情的方法。

她說:「移民真的是場騙局!我前夫當初就是不把我的錢當錢!」當初想移民的是她前夫,等移民批准的文件都下來後,她丈夫卻和她離婚了,於是她隻身一人帶著四歲的兒子移民加拿大。我問她:「既然都是不是你要移民,你前夫又離開你了,為什麼不乾脆就別移民了?」

「我那幾年過得很不如意,婚姻也沒了,我不想讓我自己覺得一事無成,我至少想完成一些事情,所以既然移民都批下來了,就算我媽媽反對,我還是自己一個人來了!來了之後,才發現一切都好辛苦!一個單親媽媽自己照顧孩子,英文不會幾句,法文根本不懂,什麼都要靠自己,來這裡等身份的時間,也找不到工作!真的是坐吃山空,我常常覺得壓力很大!好累!」

「可是現在就放棄又覺得很可惜!因為我這投資移民也是投資公司幫我找銀行貸款辦下來的!我們先付移民公司十二萬加幣,然後他們就會匯入加幣四十萬到我戶頭,這樣我就可以給加拿大政府看,我是有加幣四十萬元在戶頭內,符合投資移民的規定!等拿到公民,這筆四十萬就要還給移民公司。」

「在匯加幣十二萬之前,我們第一次找移民仲介公司詳談,就先付給對方八千元人民幣準備資料,然後第一階段通過後,加拿大政府通知我們到香港面試!我去面試的時候,還帶了一大堆公司帳冊過去,得做一堆帳本,讓他們以為我真的有四十萬加幣!」她是申請「投資移民」,投資移民規定必須拿出加幣四十萬元投資加拿大。

聽完她的故事,我想很多加拿大的投資移民應該都不是真的有加幣四十萬元的雄厚財力,但卻都真的拿出加幣十二萬元給移民仲介公司來換取這四十萬元加幣的財力證明。

這樣的做法見仁見智,可是我發覺這些所謂的投資移民來加拿大後,都過著很辛苦的生活。心情方面的壓力不談,就經濟層面而言是很辛苦的,試想某人借了加幣十二萬元來移民,已經處在負債狀態,然後拿到「永久居民」的身份後,本人又得遵守規定來加拿大四年內住滿三年才可以申請「公民」,這三年居住加拿大的時間是名副其實的「坐吃山空」,而且還負債累累,長此下來對家庭和經濟可是關鍵的致命傷啊!

拿到「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在居住加拿大期間,也不見得真的能融入加拿大的社會,通常就是在移民班學學法文,可是移民班能認識的人都是一些移民,這些移民在加拿大社會也不握有關鍵的社會資源,更不是社會主流,能提供給彼此的資源並不足以讓新移民可無後顧之憂地定居下來。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移民都「愈過愈窮」〈請參閱部落格文章「愈過愈窮」http://anabel777.pixnet.net/blog/post/392869163

arrow
arrow

    綺莉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