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的埃及鄰居請我到她家坐坐,我們聊起我在上的Zumba課,我熱情慫恿她一起來上課,她反問我:「有男生在場嗎?」

「有一個阿伯會和太太一起來上課。」

「那我就不行去了,我們的教義規定我運動的地方不能有男性在場,因為運動的時候我必須把頭巾拿掉,就不能有男生在場。」

「好吧,那你可能就無法上這堂課了。但是你都怎麼運動呢?都不運動嗎?」

「我可以在家放一些運動的DVD,在家跳有氧舞蹈,或者到YWCA運動,因為那裡只准女人進去運動,我就可以放心地脫下頭巾。」

「那你游泳嗎?可以穿泳衣嗎?」

「可以,但我要穿像潛水衣那樣的泳衣,只能露出腳掌、手掌和臉而已,手臂、大腿、腹部、背部、胸部都要包裹得緊緊的。」

「這樣啊!」於是我又三八地問她許多關於回教的問題,例如:「回教徒都可以有四個太太嗎?」

「嗯,可以,不過是有附加條件下,才能有四個太太。」

「為什麼特地選『四』這個數字呢?這個數字有特別意義嗎?為什麼不是五個太太或乾脆六個太太呢?」

「『四』這個數字在我們的文化裡代表「多」的意思。」這令我想起我們的文化則是以「三」為多,例如「三」人成虎、事不過「三」、「三」人行,必有我師焉!等等。

她說:「像我們的教義裡,規定如果有人撞見通姦的事情,當下通姦的男女之外,外加你本人看到,這時候你不可以說出去!說出去的話,是你被懲罰!而不是被通姦的男女!」

「為什麼呢?」

「這就是阿拉的寬容,因為一件通姦的事情要同時被「四」個人撞見,這消息才足以構成被公開傳播的合理性,這就是阿拉對通姦男女的寬容,希望他們真的能有機會改過,如果還能同時被四個人撞見,可見他們行事作風太露骨了!那就真的罪無可恕!應該要被懲罰!」

「回教徒都不能墮胎嗎?」

「如果是懷孕『四』個月以下,那就可以墮胎,這不算殺生,我們認為胎兒滿四個月大後,阿拉才會把靈魂放進胎兒體內,四個月以下的胎兒還不算完整的生命,所以如果要墮胎的話,就是選在未滿四個月之前墮掉。」

「那為什麼回教女性要包頭巾呢?這在你們的教義裡是怎麼解釋這條規定的?」

「最重要的原因是阿拉說我們要包頭巾,我們當然就要遵守。再者平時一般人比較能接受的說法是,我們希望女性的頭髮與面容只專屬於她老公,所以在公眾場合必須把頭髮包起來,不能讓其他男性看到。我們這麼做主要是確保婚姻的穩定性,藉此穩定社會,提醒男性對家庭要有責任心,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得到一個女孩子,唯有正正當當地和一個女孩子結為連理,才能擁有她的一切。像現在網路充斥許多色情照片或女性裸體照片,這對許多男性而言都是eye candy!可是這樣的風氣會讓男性對女性愈來愈不尊重,他們想要得到性或一些快感,只要上網搜尋圖片就好,久而久之,對婚姻的責任感變得很薄弱,我們的戒律不希望看到這種事情發生。而且還有一個文化因素,我們將女性的頭髮以頭巾包住,就是要提醒女性不要太在意容貌,男性不要以貌取人,因為容貌是最容易改變的!內在才是最重要的!」

原來如此!自從和我的埃及鄰居密切來往後,我才逐一了解回教徒這些嚴格教規的背後文化原因與歷史始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綺莉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