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現蒙特婁冬季以來目前最低溫,低達零下十八度,看了氣象預測,明天更會達到零下二十一度。
很多台灣的親友都問我:「到底有多冷?這麼冷是什麼樣的感覺?』
不要以為零下三十幾度或四十幾度才叫冷,依據我的經驗,零下十度到零下二十度之間,已經會讓人感覺到結凍的寒冷,甚至凍到沒知覺。
有一次,我也是頂著零下十七度的低溫出門辦事,一出家門,站在門外三秒鐘,我全身僵硬,沒有感覺,也不知道什麼是冷。
然後很費勁地跑回車上,因為已經沒知覺啦,所以要用意志力使喚身體往前進,身體也不知道該如何跟上大腦的意志,總之就是一路盡量像殭屍般地往前跑。
到了車庫內,又是行動笨拙地從口袋中掏出鑰匙、開車門、一股腦衝上車後,發動引擎、打開暖氣,整個人就像解凍的魚,慢慢解凍,我忽地大叫:「啊!好痛!』真的是露在大衣和衣服外面的皮膚都在痛,痛得皮膚都要裂開、手指都凍瘡了!大家就知道低溫的威力有多恐怖!才三秒鐘,皮膚都凍瘡、臉頰都紅裂,如果在這樣的低溫裡走路,應該就會發生我們在Discovery電視台看到的「雪地驚魂』那種紀錄片裡,登山隊員的鼻子和雙腿都凍壞,然後需要截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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