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上週才回到加拿大,我開車的習性還是很台灣,我昨天又在路上被叭了!
在台灣開車,如果兩車狹路相逢,大抵是你閃你那邊,我閃我這邊,大家同時移動,除非真的巷道很狹窄,才有可能需要一方停下車,先讓另一方先行。
有一回我在台灣開車,兩台車錯車而過,明明空間不是太狹窄,我卻受到加拿大的習氣影響,非常具有禮讓特質,我居然停下來等對向車先過,我才過,我後面的跟車馬上對我狂叭不止!
故此,我謹記教訓,從那次之後,我在台灣開車一定眼明手快,就算不為我自己的權益著想,也得考量我後面那排跟車的權利啊!
大概回台灣三個多月,受到台灣駕駛的洗禮教學,我回加拿大開車一時間還真調適不過來,我開車非常勇猛,見到前方是黃燈,我馬上催油門過,以前在加拿大的話,那肯定是慢慢減速停下。見到行人要過馬路,但離我這裡還一段距離,我會下意識地立刻切車切過去,這是在台灣的習慣。台灣一般的駕駛會有不成文的默契:反正行人離我們這個車道還有點距離,你趕快開過去,車子就過了,也不會撞到行人,有什麼妨礙呢?
在加拿大卻不能如此,大老遠看到行人踩在斑馬線上或stop sign的邊上,汽車就要慢慢減速,甚至停下,直到行人已經過到對面的路邊了,汽車才可以緩慢起步通行。這樣的做法在台灣不會被激賞為有禮貌,而是被嘲笑反應慢吧!
於是我昨天因為開車舉止都符合台灣的開車禮儀,就被這裡的駕駛人頻頻按喇叭警告,警告我開車要守秩序一點,哈哈哈!這裡的駕駛人太遵守規矩了吧!
九月初我到到中國廣州中山遊玩一趟,那裏的錯車技術才叫一絕,而且他們開車很喜歡按喇叭,沒事情也按一下,據說這樣是為了提醒別的駕駛人:欸!這裡有輛車啊!你們得小心!
於是在中山路上開車,喇叭聲此起彼落,不是為了警告或警示對方,比較像是車輛的打招呼之旅。
就在我們一家已經漸漸習慣廣州道路上不絕於耳的叭叭聲後,又出現新的絕頂車況。有一晚吃過晚飯後,我們的車在狹小的巷弄內與另一台車錯車,基本上那是一條單行道,而且只能容一輛車過,對方逆向闖進單行道內,我朋友處變不驚,繼續開車往前進,雙方互不相讓,我想:「這樣有可能過的了嗎?豈不是要在這耗上幾個小時?」
說時遲,那時快,在大陸待了一陣子的朋友回頭對我促狹地說:「狹路相逢勇者勝」!
他步步進逼,車速不減,對向車輛看他氣勢如虹且大無懼,便知難而退,慢慢倒車退出,讓我們的車先過了!
果真是「狹路相逢勇者勝」!這道理在亞洲社會行得通,我遵行這條宗旨開車,卻在加拿大這麼偏僻且循規蹈矩的地方吃了憋!
在加拿大開車不能太勇敢,得懦弱點!
剛從台灣返回加拿大,會覺得加拿大人做什麼事情都慢半拍,處理事情不夠變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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