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開車經過我家巷道的stop sign,遠遠地就看到前方有個警察拿把大槍對著我的車,我慌張地踩下剎車,車子在距離警察兩公尺遠的地方踉蹌地停住,警察一臉不悅地對我揮手,示意我走開,一點都不想和我說話的樣子,於是我又很「卒仔」地、什麼話都沒問,就趕緊把車開走。

我後來才知道那是雷達槍(Radar gun),用來測車輛是否超速,在加拿大不流行超速拍照,因為要花費一大筆錢裝置,政府沒有這麼多錢裝置測速照相機,變改用「人工測速」─警察站在路邊拿著雷達槍對著來來往往的車輛測速。

這種警察拿著雷達槍對著駕駛的窘境,只有夏天會見到,冬天怎麼見不到呢?因為冬天太冷了啦!零下二三十度,警察也受不了凜冽的低溫!而且冬天很少人開快車,到了冬天,大家都變守法了嗎?

並不是!而是冬天路面結冰,車輪容易打滑,所以大家開車速度都放慢許多,幾乎沒有人會超速了!

這點台灣就比加拿大先進許多,台灣的道路四處都是測速照相的設備和裝置,所以台灣人不要妄自菲薄,我們還是有許多地方比加拿大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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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綺莉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