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忙著替一歲的兒子約診,打了好幾通電話,只為了作例行的一歲檢查。在台灣,嬰幼兒在打預防針的時候,便會順道做例行健康檢查。在蒙特婁,打針的工作都是衛生所〈CLSC〉的護士做,僅會做量身高、體重的檢查,由於沒有醫生在場,通常無法做深入的檢查,父母還得另外向家庭醫生約診。每次打完預防針,我就得配套措施,自行約家庭醫生,這裡的醫生又很難約,常常得提早兩個月才能約到診。
我的家庭醫生每回見到我,都千叮嚀、萬交代,「家中的成人每年要見他一次,嬰幼兒則是要以施打預防針的時間表來見他。」如此在意我們去見他的次數,畢竟這和他的收入息息相關。在蒙特婁,醫學院裡最好申請的就是家庭醫生,分數要求不高,他們也是所有類別的醫生中,收入最低的。每個家庭醫生只能收固定數量的病人,多出這個數額便不能再增收病人,家庭醫生的收入是按次收費,一年內見病人幾次,才能向醫療單位請幾次錢。如果他收你這個病人,而你都不來見他,他就少了很多收入,家庭醫生最討厭這種病人,佔著名額卻不讓醫生賺錢。曾經聽說有個朋友很少去見他的家庭醫生,家庭醫後來就把他除名了,叫他另請高明,這個醫生大概想把名額轉讓給其他會來看診的病人吧。
我每此都謹遵醫師的囑咐,不想得罪醫生。至少這位家庭醫生很好拿轉診單和診斷單。轉診單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專科醫生都要求先看過你家庭醫生的轉診單和診斷單,才願意幫你約診。舉個實例說明,有一次我女兒鼻子發炎,需要看耳鼻喉科〈我們這裡不是隨便路上都有耳鼻喉科診所,只有大醫院才有〉,蒙特婁兒童醫院〈Montreal Children’s hospital〉叫我得先把轉診單和診斷單傳真給他們,他們才要幫我約診。如果家庭醫生不給我個方便,我女兒發炎的問題可能得拖個半年,大醫院都不讓我約診呢!
所以蒙特婁的朋友,如果你有家庭醫生,就算沒有病痛,平時也記得去醫生那裏走動一下,有好沒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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