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有個家庭主婦朋友,吵著要回台灣定居,但她的老公卻不想回台灣。她的老公在這裡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是個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她老公相當滿意目前「老婆主內,老公主外」的家庭生活,還勸我朋友:「我們以前是雙薪家庭,賺得還沒我現在一個人賺得多,你專心當家庭主婦,也不用在職場受氣,豈不好?」

 

我朋友的想法是,「不上班固然好,但在加拿大當家庭主婦,真是件比上班還累的事情!」

我完全同意我朋友的想法!真的!真的!在加拿大,當上班族比當家庭主婦輕鬆,此乃我這五年的定居心得。

 

加拿大的上班族比台灣的上班族,幸福許多。主要是工時比台灣短,加班費、年假、特休都比台灣的制度有保障,薪資水平也比台灣高很多,同事鬥爭也沒有台灣的嚴重,加拿大人的想法很單純,你不犯我,我不犯你,他們在意的是「薪水」和「休假」,對權力、晉升沒有那麼汲汲營營,主要是勞工福利好,大家各司其政,便能相安無事。簡而言之,加拿大的上班族比較有「人性的尊嚴」。

 

加拿大的家庭主婦呢?其實比台灣的家庭主婦,悲情許多。主要是台灣的家庭主婦有許多易取得的社會資源,例如不想煮飯的時候,隨意可找到路邊攤、便當外送、Pizza外送、7-11的泡麵等等,輕易地就可解決「媽媽沒煮飯」的困擾。加拿大的媽媽就沒這麼好命了!我們這裡可沒有開24小時的便利商店,唯一開比較晚的雜貨店是Couch-Tard〈這是法文,字面意思翻成中文就是「睡得晚」!〉「睡得晚」可不是「不要睡」的意思,所以它並非開24小時,只開到凌晨一點便打烊,而且這類型的便利商店沒有賣「大亨堡」、沒有賣「御飯糰」、沒有賣「關東煮」、沒有賣「御便當」等等,泡麵當然賣,可是一家老小都吃泡麵,很傷健康。因此這裡的家庭主婦就得自求多福!如果真的生病或累得不想動時,那就是把冷凍庫的pizza拿出來烤或下餃子,當作簡易的一餐。

 

外送的話,只有pizza hutSt. Hubert〈烤雞專賣店〉有外送服務,這裡的McDonald沒有外送服務〈台灣的麥當勞都有外送服務了,加拿大這點就比不上台灣〉,更別提便當外送了!加拿大地廣幅員,老外又不興「便當」,外送還費油錢、人工,外送服務真的很少。

 

自己開車去買呢?夏天的話,那還不成問題。冬天的話,就麻煩死了!為什麼?我們這裡的冬季動輒攝氏零下三十幾度,這麼冷的天氣外出,你得先穿上層層保暖衣物,再剷去車上的雪〈加拿大不是每個房子都有車庫,有些人住公寓,車子都停戶外;有些人家裡有兩台車,卻只有一個車位,表示有一台車非得停在戶外淋雪了。

 

下大雪時,要移動停在戶外的車子,就得先撢去車身的雪,剷雪和暖車至少就得花三十分鐘。〉,然後出門買飯,有時候光這些準備工作就已經花去三十分鐘,自己在家隨便弄點吃的,還比較節省時間,最後你會寧可在家包個三明治吃吃就算了,出門實在又冷又累。

 

描述這麼多客觀情勢,就是想讓大家意識到,加拿大的家庭主婦必備的第一項技能,就是「煮飯」。不用人人像阿基師那般的功力,但至少得快狠準地完成一頓還能吃的飯,這樣才是在這裡生活的長治久安之道。

            

             加拿大的家庭主婦必備的第二項技能,就是「開車」。不會開車的話,會有許多不便。例如買菜,提著那麼多菜,菜能有多重?菜可以很重,例如你買了一袋牛奶〈一袋有三小包〉總重是四公升;柳丁一袋三磅重,外加買一些罐頭、兩公升裝的果汁等等,這樣已經很重了!

            

            如果我還推著娃娃車,娃娃車內是我一歲的兒子,我怎麼提這些菜上公車?根本不可能!就算我力大無窮,真有辦法既背兒子、又扛三四袋東西,那也是狼狽不堪啊!何不開車呢?

 

如果冬天下大雪,那我怎麼又帶兒子、又提那一堆菜在雪地裡走,根本提不動,也走不動!況且還要慢慢等公車、轉地鐵、出地鐵、再換公車,真的會累死在半路!這個做法也很不符合時間效益,光買一趟菜,就可能花去你三到四個鐘頭,因為這裡的地鐵在離峰時段,大約每三十到四十分鐘一班,公車也是,即便想到這樣的轉車過程,都覺得「天荒地老、海枯石爛」了!

   

             遇到緊急情況,不會開車的話,還可能有生命危險!怎麼說?例如孩子生病,這裡的醫院的救護車出動載病患,要另外收費,而且動作沒有台灣的快喔!收費一次可能要好幾千元加幣,然後救護車動作又慢〈加拿大人動作都很慢!〉,你等救護車的時間,可能自己都可以開到醫院了!想像一下,你的孩子突然發生事故,頭破血流,你還得心急如焚地等著救護車,而且救護車還要收你那麼貴!不如自己趕快開車送醫院吧!

            

            當我剛從台灣移居加拿大時,我每次出門,便覺得:「加拿大真是個去哪裡都遠的地方!」真的體會到什麼叫「出遠門」,我感覺我天天都在「出遠門」。在台灣的話,我可以兩小時內,在便利商店付完電話帳單、電費帳單,順便去超市買好水果,到自助餐店買好晚餐回家,還順道繞進書店買兩本書,在加拿大的話,兩小時絕對不可能做完這些事情,頂多就是買一趟菜而已。差別夠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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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綺莉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